配合国庆日 元首特赦13终身监禁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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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日讯)配合63周年国庆日,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特赦13名终身监禁的囚犯,提早获释。
这13名囚犯分别是在2001年12月28日,因抵触刑事法典第121条文,即对国家元首、统治者或州元首发动、企图发动或教唆他人发动战争,而遭高庭判处终身监禁。
国家王宫总管阿末法迪尔发文告指出,国家元首是依据联邦宪法第42条文,以及在听取了宽赦局的劝告后,所做出的决定。
文告表示,国家元首是在去年9月4日,与吉隆坡、纳闽和布城宽赦局进行的第55次会议中,谕令将在一个有待宣布的日期,宽赦上述13名囚犯。
国家元首与宽赦局在今年7月24日的第56次会议上,在听取了宽赦局的劝告后,谕令在今年8月特赦该13名囚犯。
他指出,元首御准提早释放该些囚犯,旨在给予机会表现良好的囚犯重返社会及过正常生活,成为更好的人。
陛下希望他们反思所犯下的过错,评估本身与上苍、家人及社会关系的距离。
“苏丹阿都拉希望这13名囚犯能从中吸取错误经验,并能和家人过上新生活,且能做为对国家、民族和宗教有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