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改革委员会 呈49建议予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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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8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周四向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提呈《选举改革报告》,内容涵盖49项建议,确保我国选举制度愈加完善。
该委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之后向媒体披露,该委会提出的建议包括将选举委员会分拆成3个机构,各司其职以提升民众对选委会的信心。
根据建议,选委会将保留选举执法机构的地位,选举秘书处则负责举办选举;选区重新划分委员会则负责划分选区工作。
他说,该委员会所提呈的建议,如果获得国盟政府的同意,其中32项可在3年内落实,其余的预计需耗时5至10年才能落实。
其他选举改革建议包括,在实际日期的6个月之前决定解散国州议会的日期、规定每名候选人只能竞选一个席位,确保选区选民人数的平衡等。
阿都拉昔披露,首相在接收这份建议书时,保证会仔细研究所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