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国安会修正案 颁布安全区权力转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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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5日讯)国会下议院以声浪方式三读通过2020年国家安全理事会(修正)法案。

这项修正法案主要是将之前赋予首相对国内任何可能面对安全问题的地区宣布为“安全区”的权力,转交予国家元首。

此外,法案修改第18(6)条文,一旦政府宣布任何地区为“安全区”后,需要尽快在宪报颁布以及提呈给国会上下议院辩论。如果上下议院决定撤除有关颁布令,政府需要立即停止执法。

法案也修改第37(2)条文,即出席理事会会议的成员,终生不得泄漏会议的内容,否则将面对坐牢的刑罚从原本的2年提高至5年。

另外,法案新增第21(3)(c)条文,即指挥官有权向除了政府单位以外的任何组织单位,要求提供资料或机密,包括私人企业、政联公司、通讯公司和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