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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审计司报告》税收局未按时支付38亿退税 被迫承担3829万滞纳金

总审计司拿督聂阿兹曼。 总审计司拿督聂阿兹曼。

(吉隆坡24日讯)根据《总审计司2019年第一系列报告》,内陆税收局尚未支付2017年评估年及之前的38亿700万令吉退税。

逾期退税导致税收局必须承担2013年至2019年评估年的总共3829万令吉的滞纳金(late payment charges)。这涉及13万5960宗案件。

根据1967年所得税法令(53法令)第111B(1)条文,提交电子报税表90天后,及人手填报税表120天后,每天将收取2%的滞纳金。换句话说,越迟退税,滞纳金将继续增加。

报告披露,联邦政府在2019年拨出180亿令吉以解决支付退税的问题。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税收局已退税给126万名纳税人,总额108亿5100万令吉。其中,38亿700万令吉涉及2017年评估年及之前的退税,70亿4400万令吉是2018年和2019年评估年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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