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里:不降低违规惩罚 公共场所未戴口罩罚款维持1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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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9日讯)政府决定不修改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降低违规罚款额。
换句话说,违规者的罚款额持续维持在1000令吉,包括没有在公共场所戴口罩者。
不过,高级政务部长(国防部)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表示,违例者仍可向卫生部或法庭上诉求情减低罚款。
他周二在新闻发布会上解释,政府的这项决定,是为了避免过多违反复原行管令及标准作业程序(SOP)事故发生。
他指出,罚款违规者1000令吉旨在保护当事人及社会,避免疫情扩散,并非加重人民负担。
部长感到遗憾,虽然目前的违规罚款额1000令吉,但还是有许多人不遵守,如果再降低罚款额,担心会有更多违规事故发生,最终影响个人及社会安全。
州政府不得自设防疫条规
另一方面,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提醒各州政府,别在没有得到国家安全理事会及卫生部批准下,擅自决定防疫条规,这可被视为无效,甚至可在法庭上受到挑战。
他发现有数的州属自行决定取消特定商业活动及社交活动,如禁止理发店营业、关闭儿童游乐场、自行封锁几个村庄或不允许医疗旅游,这都没有遵照联邦政府的决定。
他表示理解,一些州政府担心州内疫情扩散而自行制定条规。他因此州政府事先向国家安全理事会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才执行该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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