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离外出用餐 妇女判监1天罚8千 14 08, 2020 登载于 大马首题 妇女居家隔离时,戴着粉色手环外出用餐。(档案照片) (怡保14日讯)居家隔离期间,戴着粉色手环外出用餐,妇女周五被控上怡保法庭,被告俯首认罪,被判处监禁1天,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6个月监禁替代。 74岁的被告诺依玛,是于上个月回国后,接获卫生部居家隔离14天的指示,但违反居家隔离令,外出用餐。 她于7月17日,与儿子接受第2次病毒检测时,确诊新冠肺炎,送入怡保中央医院接管隔离治疗。 据悉,她戴着粉色手环在怡保九洞美露拉也的一间餐厅用餐,照片于社交媒体传开后,也导致该餐厅生意一落千丈。 更多相关: « 慕斯达法:数码经济计划 料10月公布 窜改一马审计报告 高庭驳回纳吉撤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