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政府建议修改《1967年破产法令》,将申请破产槛从目前的5万令吉提高至10万令吉。
掌管国会及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达基尤丁周四在国会下议院提呈《1967年(2020年修正)破产法令》修正案。
修正法案也建议增加新条文,即部长可以在与财政部长商讨后,若部长同意,并且在不违反公共利益下,宪报颁布申请破产的最低门槛数额和执行期限。
此外,修正案第5(1B)条文规定,允许债主在第5(1A)条文下建议的一定期限后,申请欠债人破产。
拿督达基尤丁早前曾表示,政府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许多民众因为经济不景气和失业,而面对破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