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尼法:监督大马协议执行 政府无意设立国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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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0日讯)政府无意设立国会委员会,以监督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在砂拉越与沙巴的执行。
首相署(沙巴与砂拉越事务)副部长拿督哈尼法泰益认为,联邦政府将设立一个以首相丹斯里慕尤丁为首的特别理事会,负责有关的监督任务,并认为这已经足够了,因此无需再设立国会委员会。
她周一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回答巴当鲁巴区国会议员拿督罗哈妮的提问时表示,理事会成员也包括砂拉越与沙巴首席部长以及联邦与州政府代表等。
她表示,政府有信心,该理事会将能有效的缓解砂拉越与沙巴人民长期以来的不满情绪,进而影响国家的统合。
此外,首相也已指示由财政部长东姑扎夫鲁和工程部高级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为首的特别委员会,深入的探讨1963年大马协议在砂沙两州的执行。
拿督哈尼法指出,在该委员会所鉴定的21条事项中,17条已得到各造的同意,其余的仍在讨论阶段。这包括石油开采税、石油矿业权、2012年领海法令以及大陆板块归属权课题。
她预计这需要一至两年的时间才能得到解决。
提到国家石油公司与砂拉越政府的石油产品销售税官司,她形容有关案件在双方达致庭外和解协议下,已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