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斯达法澄清:国油主席辞职无关砂州石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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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9日讯)国家石油公司前主席兼首席执行员丹斯里旺祖基菲里的辞职,与联邦政府支付石油产品销售稅予砂拉越无关。
首相署(经济事务)部长拿督斯里慕斯达法今天在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行动党巴眼区国会议员林冠英的提问时,作出这项澄清。
他解释,旺祖基菲里在国油公司服务37年后决定退休,他之后受委为马航主席。
他形容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决定委任旺祖基菲里出任马航主席,也是政府对他在严峻挑战下成功领导国油的贡献所给予的认可。
他进一步说明,这项行动也是政府重新检视官联公司领导层的一项作业。
部长强调,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2(1)条文下,所有关于石油开采拥有、取得、使用的权力与权利、自由及特权,无论是在我国境内或境外,皆归国油所有。
此外,该法令第3(2)条文也阐明,国油也归首相管理及遵守首相的指示。换句话说,首相可以根据他认为的需要发出指示。
拿督斯里慕斯达法披露,他说,国油的行政是由集团主席及首席执行员领导的资深领导管理,董事成员也从政府高级官员及经验丰富的企业领袖委任,确保国油的行政与决定处于透明、廉正以及遵守法律。
他说,国油从2008年至2019年期间,共发出598亿令吉予沙巴、砂拉越、登嘉楼及吉兰丹。
此外,国油在2010年至2019年期间共支付了2820亿令吉股息予联邦政府,即2010年300亿令吉、2011年300亿令吉、2012年280亿令吉、2013年270亿令吉、2014年290亿令吉、2015年260亿令吉、2016年160亿令吉、2017年160亿令吉、2018年260亿令吉以及2019年540亿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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