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部长:内阁议决 社媒拍摄及上载视频无需准证

拿督斯里赛夫丁。 拿督斯里赛夫丁。

(吉隆坡24日讯)内阁今天议决,所有社交媒体用户拍摄和上载视频,都无需申请准证,或担心受电影发展局的对付。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阿都拉澄清,所有社交媒体包括抖音(Tik Tok)、YouTube用户,在上传或制作影片,都无需申请制作执照或拍摄准证,他们也无需担心国家电影发展局(FINAS)对付。

他周五发文告披露,政府将会考虑当前的情况,修改1981年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244条文)。

“诚如我今年6月20日宣布的,通讯及多媒体部已着手修改部门下的法令,以符合当前的情况。政府会在近期展开修法的程序。”

据悉,赛夫丁周四在国会表示,主流媒体、社交媒体、自媒体在发布影片前,需获得制作执照与拍摄准证言论掀起坊间千层浪。

他当晚发文告灭火,强调政府不会利用该法令限制社交媒体用户的自由。

他表示,他当时只是阐明1981年国会所通过的《国家电影发展局法令》,历届政府也在使用这项法令,包括希盟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