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警长:报案书属机密文件 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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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 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

(吉隆坡15日讯)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发出警告,泄露警方调查报告或投诉者的报案书,将触犯《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他今天提醒警务人员,报案书及相关资料都是属于机密文件,倘若他们擅自对外透露、分享或在社交媒体发布,将在官方机密法令下受调查。

他今天在武吉阿曼全国警察总部向媒体表示,近期发现许多案件报案书在社交媒体分享及传开。因此,任何警官或警员被发现涉及这项行为,他会毫不犹豫的援引官方机密法令对付。

他举例,若受害者举报性罪行并叙述发生经过,负责记录的值班警员如果在社交媒体揭露,这绝对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阿都哈密指出,泄漏受害者或投诉人资料可能困扰当事人,毕竟报案书是机密,不可以向公众透露。

他补充,任何警官或警员违规将面对纪律处分,包括停职。

他也提醒民众,即使是受害者本身公开分享报案书也是一项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