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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姑麦慕:法庭无权干预 只有检察官能撤销控诉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慕。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慕。

(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东姑麦慕澄清,法庭无权指示或干预检察官对任何一方提出诉讼,或撤回对任何的指控。

她解释,如果检察官决定停止或撤消诉讼,法庭并不会强迫和敦促检察官继续在法庭上进行审判。

她周五在联邦法院、上诉庭和司法委员的宣誓仪式上致词时,发表这项谈话。

她进一步指出,如果有第三方反对检察官不继续进行法院起诉的决定,并不意味法庭或法官采取了不诚实的、串谋、有利于任何特定一方的行动,或涉及贪污的行为。

东姑麦慕感到遗憾和担忧,就因为检察官在行使《联邦宪法》第十五条第(3)款的最终决定权,决定撤回某些指控时,司法部一再受到批评。

她一再澄清,只有检察官才能撤销控诉,法庭或其他任何一方都不能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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