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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议院秘书:518国会符合宪法

(吉隆坡8日讯)国会下议院秘书拿督尼占迈丁强调,在5月18日召开的一天国会会议符合宪法和议会常规。

他代表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和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莫哈末阿里夫针对一项法庭诉讼,在6月22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宣誓书中指出,在联邦宪法63(1)条款下,任何人不能在任何法庭挑战下议院议会的合法性。

社运份子阿鲁姆甘和律师肯加哈兰早前入禀法庭,挑战“518一日国会”合法性。

拿督尼占迈丁指出,议长是依据首相所决定的日期及会议议程行事,当天的会议符合议会常规。

他说,首相在3月2日致函国会,提出国会复会的日期。根据原来的决定,首次会议是在5月18日召开至23日;第二次会议是7月27日至8月27日;第三此会议则是9月28日至11月26日。

首相在4月17日再致函国会,鉴于我国依然在新冠疫情的笼罩下,因此首次在5月18日的会议只召开一天。

5月12日,首相在此致函国会通知,5月18日的会议的议程仅限国家元首发表开幕的施政御词。

尼占迈丁要求法庭撤销这项诉讼案。

社运份子阿鲁姆甘和律师肯加哈兰在这宣誓书中则指5月18日的国会会议只有国家元首发表施政御词,违反联邦宪法第55 (1) ,要求法庭宣判当天的会议无效。

吉隆坡高庭择订7月30日进行口头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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