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不符规定 通讯公司接92张460万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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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截至今年6月,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向服务素质不符合《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05(3)条文(不遵守服务素质规定标准)的规定的通讯公司发出92张总额高达460万令吉的罚单。

该委员会周六发文告披露,接获罚单的通讯公司主要是因为计费解决方案表现不佳、非计费投诉解决表现不佳,或是客服热线处理不达标。

大马多媒体委员会于去年一整年仅开出26张罚单,总罚款额为96万令吉。

文告披露,今年截至6月的罚单数量增加,显示该委会致力于保障用户的体验品质,进而增强消费者对通讯及多媒体领域的信心和信任度。

该委员会发出警告,将严厉对付没有遵守《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服务质量强制标准(MSQoS)和消费者行为守则(GCC)的商家。

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105(3)条文下,罪成者,每项罪行最高可被罚款1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