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大会时间是否受限? 吴添泉冀注册局伸缩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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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3日讯)华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希望社团注册局阐明,社团召开会员大会的时间是否受限制,或是可以根据会务和大会议程实际需要而伸缩性处理?
他说,根据当局之前列定的出席宴会标准作业程序,宴会时间介于3到5小时,但社团召开大会的时间方面,目前并没有清楚列明。
他发文告解释,对一些拥有众多会员,会务活动频密,尤其是面对选举年或出现争议课题的大会,可能将面对开会时间较长的问题,这点是值得当局厘清的。
“尽管我们同意及支持会议时间应缩短,但对一些组织或大会来说,并不排除可以会出现时间被拉长的问题。”
吴添泉感谢社团注册局俯顺民意,修改社团出席大会的标准作业程序中,允许超过60岁的乐龄人士出席大会表示赞赏。
但他表示,当局之前规定社团召开理事会议的时间为一小时,以及出席理事人数“最少化”的标准作业程序,如今却没有列名召开大会的时间。
“同样的,对一些组织较大和会务多的社团,一小时的理事会议时间可能是不足够的。”
对于当局规定出席大会人数以召开地点场地空间为考量,但人数不可超过250人方面,吴添泉也希望当局能够酌情伸缩性处理,尤其是面对一些大型社团组织的选举年大会,如果出现激烈竞选局面,双方拉票激烈的情况下,出席大会的人数也有可能会超过250人。
他建议,如果有社团的大会出席人数预料会超过250人的话,有关团体应该提前向社团注册局报备或申请,同时也希望注册局能够放宽这方面的限制,双方互相配合和确保能够遵守标准作业程序情况下,让大会在受控下召开。
他希望注册局能够继续关注和厘清上述可能引发的混淆或争议点。整体而言,注册局在行管令期间发布的标准作业程序出发点是良好与正面的,华总和华团都会正面看待,并支持和配合,以达到全面抗疫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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