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吸毒危险驾驶 修法严惩7月呈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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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5日讯)交通部已完成了《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修正案的草案,以加重刑罚,严惩醉驾、吸毒、滥用药物、危险及鲁莽驾驶。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接受中文报联访时表示,交通部已完成修订工作,将会提呈给总检察署及内阁审核,预计7月提呈国会以寻求通过。
他解释,该修正案建议把对付酗酒驾车的执法工作,从警方扩大至陆交局执法人员,以提高执法效率,因关违规事故也涉及陆路交通局法令。
“我们也要对付吸毒和滥用药物的驾车者,一些人服用引起亢奋的药物后就为所欲为,驾车犹如漂移,危险驾驶者犹如飞车手,这些都是车祸主要肇因,涉及者应该被严惩。”
他透露,酒驾修法中有3个刑法,即罚款、监禁及吊销执照限期,希望能起立竿见影的效用。一旦获得内阁通过,交通部就会对外公布。
魏家祥也澄清,加重酒驾刑罚无关种族及宗教,而是从车祸及交通规划的角度处理问题。
“加重酒驾刑罚并也没剥夺非穆斯林喝酒的自由,这是两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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