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随着联邦政府从5月4日起,实施“有条件的行动限制令”,全国法庭的服务也将恢复日常操作,惟开庭审理的案件则在5月13日才分阶段恢复。
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润周日晚通过联邦法院主簿处发文告宣布,些敲定在公开法庭聆讯的案件,会于2020年5月13日开始分阶段续审。
文告指出,法庭在处理案件时,应遵守预防新冠肺炎疫情指南及标准作业程序。
法庭将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卫生部及公共服务局发布的抗疫指南,以防止新冠肺炎在法院传染。
文告促请各方配合条例,遵守法庭、遵守国家安全理事会及卫生部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