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宣布正式撤回修订《逃犯条例》

(香港4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三下午发布电视公告,宣布正式“撤回”修订《逃犯条例》。

她下午急召香港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行政会议成员以及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在礼宾府会面后,作出上述宣布。

这是林郑月娥自6月15日宣布“暂缓”修例,相隔近3个月后,表示正式撤回修例。

林郑月娥表示,她作为特首,有责任尽一切努力寻找社会向前行的机会,故提出以下4项行动,希望为打破目前困局:

一、正式撤回条例草案,完全释除市民的疑虑。保安局长会在立法会复会后,按《议事规则》动议撤回条例草案。

二、全力支持监警会的工作,除邀请海外专家,亦委任前教育署长余黎青萍及资深大律师林定国加入监警会。她承诺政府会认真跟进监警会日后提交的报告建议。

三、林郑月娥与司局长本月起会“走入社区与市民对话”,让市民透过对话平台表达不满。

四、邀请社会领袖、专家和学者,就社会深层次问题进行独立研究及检讨,向政府提出建议。

林郑月娥在电视讲话中重申,警方执法行动应按既定机制交由局警会处理,“不应该另设独立调查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