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小维修拨款申请 须尊重董事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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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4日讯)就教育部日前公布将设立专门管道,供各校家长与教师协会(PIBG)提交 2027 年度学校维修需求申请。董总促请教育部尊重华小董事会的法定地位,尽速纠正上述申请机制,切勿在学校申请拨款时绕过董事会,避免侵蚀学校治理的法律基础。
华社肯定政府增加 2027 年度学校维修拨款,积极改善学校基础设施。不过,我们强烈反对教育部的最新申请机制仅以家教协会作为提交管道,并未赋予华小董事会任何角色。
教育部不能以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为由,忽视现有法律确立的学校管理架构。如此做法,既边缘化董事会作为法定学校管理者的身份,亦背离健全学校治理的原则。
董事会乃华小法定管理机构
董总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1996 年教育法令》及相关学校管理文书,华小董事会是受到法律明确承认的法定学校管理机构。维修拨款关乎校产管理、设施规划与学校长期发展,绝非单纯的行政申请事项。无论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或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其校产与设施的长远维护均离不开董事会的规划与参与,所有华小的维修拨款申请,皆应以董事会作为正式申请主体。
在学校治理结构中,董事会与家协权责明确,不容混淆。董事会长期承担学校发展、校产管理、土地资产维护及筹募经费等核心责任,家协则促进家校沟通与合作。家协可协助收集与反映需求,但绝不能取代董事会的法定管理角色。政府不能一方面要求董事会承担管理责任,另一方面却在资源申请时将其排除在外。
董事会与家协须合理分工
华小董事会的法定地位,是华社数十年来参与创办、筹资建校及维护华教所积累的制度成果,也是保障华小办学特色与健全治理的重要基石。维护董事会地位并非否定家教协会的贡献,而是为了捍卫法律基础与合理分工。在权责分明的框架下,董事会与家教协会各司其职、相辅相成,切实保障校园安全与学生福祉。
最后,我们呼吁教育部尽速纠正上述申请机制,确立华小董事会作为拨款申请与审核确认的主体地位。同时,公开说明政府学校及政府资助学校的维修拨款申请程序,确保符合教育法令规范,切勿以行政便利架空既有法规。唯有恪守法律规范,回归合理权责,方能真正落实基层学校的建设与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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