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政府拟明年修法 酒驾毒驾司机须赔偿受害者

交通部长陆兆福。 交通部长陆兆福。

(吉隆坡13日讯) 政府预计将于明年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强制喝酒或吸毒后驾驶肇祸的司机,赔偿交通事故受害者。

交通部长陆兆福透露,有关修正案将在明年初召开的国会会议提呈,旨在整合现有的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让法庭能够在审理违法司机案件同时,一并裁定受害者的赔偿金,而无需受害者另外寻求民事诉讼程序索偿。

他说,内阁已原则上同意这项政策,交通部正与总检察署合作草拟法案。

他周一在记者会上解释,在现有制度下,酒驾或毒驾导致肇祸的司机只面对刑事提控。如果受害者要索取赔偿,必须另外提出民事诉讼,且民事诉讼的关程序十分耗时。

他补充,民事诉讼的费用也十分昂贵,并非所有受害者及其家属有经济能力承担的。

“我们希望将这两个程序合而为一,让案件提交法庭审理时,法官也能够裁定肇事者向受害者支付赔偿。”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13 October 2026 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