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服务法令生效 恢复国会自主独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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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日讯)2025年国会服务法令(869法令)及联邦宪法相关修正案于10月1日起正式生效。
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形容,这是昌明政府体制改革议程的一项重要成就,也是大马国会的历史性里程碑。
1963年国会服务法令(394法令)是于1992年11月20日,通过1992年联邦宪法修正法令废除,至今已有34年。
国会下议院在去年3月5日三读通过2015年国会服务法案,上议院后于年3月20日通过。国家元首于去年7月9日御准上述法案,并在7月18日颁布宪报。
阿莎丽娜发文告指出,在这项法令下,通过设立专门的国会服务体系,恢复国会的自主权,使国会在行政、人力资源及事务管理方面享有更大的独立性及效率。
“这将进一步巩固国会作为国家议会民主制度最高立法机构的地位。”
她重申,这项改革也体现了昌明政府,致力维护三权分立及相互制衡制度的决心。
她也感谢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内阁,及包括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为推动这项改革所给予的合作。
部长强调,政府将继续以结构化及持续方式推动体制改革议程,以加强国家民主制度,并确保人民对国家机构有信心。
Last modified onFriday, 02 October 20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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