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总欢迎暂缓中小微企调薪 冀落实分区域最低薪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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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总总会长吴逸平。 中总总会长吴逸平。

(吉隆坡1日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中总)欢迎政府同意,暂时豁免微型、小型及中型企业(MSMEs)落实调高最低薪金,以保护规模较小的企业免受不断上升的营运成本所带来的压力。

中总总会长拿督吴逸平表示,这项豁免将为国内约130万家中小微企业提供及时且迫切需要的财务缓解。

他发文告称,国内微小中企业过去两年,在充满挑战的营商环境以及外国企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已经面对多项成本上涨的压力。

他指出,合理的最低薪金水平必须在改善员工收入与维持中小微企业营运生存能力之间取得平衡。一刀切的最低薪金调涨方式,往往可能迫使小型企业减少员工人数,甚至停业。因此,将薪资增长与生产力及工作表现、各行业的财务承受能力,以及整体经济与营商环境挂钩,是更具可持续性的方式。

“中总支持与生产力挂钩的薪资制度,即将员工薪酬与其产出、工作表现或企业盈利直接挂钩。对员工而言,这种制度能够通过生产力提升及绩效表现获得相对应的回报,让收入随着企业盈利能力的提高而增长,并改善整体生活素质。对雇主而言,则可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使劳工成本与企业实际营收能力更加协调。”

中总欢迎政府决定考虑其他方式,以协助提高在中小微企业工作的员工薪资,包括通过渐进式薪资制度(Progressive Wage System,PWS)提供薪资补贴。

渐进式薪资制度是一项自愿及以奖励为基础的计划,旨在通过提升生产力及技能培训,推动员工薪资相应增长。目前,该制度已惠及5万1363名员工,超过原定5万名员工的目标。政府迄今已发放超过7300万令吉,其中约1020万令吉用于入门级员工,另有6290万令吉用于非入门级员工。

中总也建议政府考虑探讨落实分级区域最低薪金制度(tiered regional minimum wage system),取代全国统一的最低薪金政策。全国统一的最低薪金并不能以“一刀切”的方式适用于所有地区,而必须考量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差异、社会经济因素,以及各州的经济与商业发展情况。

文告解释,各州及地区的生活成本、商品与服务价格,以及劳动力市场状况均存在显著差异。一些州属拥有较强的经济与商业活动,失业率较低;另一些州则面对较弱的商业环境及较高的失业率。这些差异可能导致一些问题,例如低薪资地区的企业难以承受不断增加的劳工成本,而高生活成本地区的员工则可能发现,即使达到最低薪金水平,收入仍不足以应付基本生活开销。

中总认为,按照各地区生活成本差异设定分级最低薪金,可作为更贴近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在改善民生与保障员工收入的同时,避免对经济较弱地区的企业造成过度负担。区域分级制度能够反映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例如生活成本较高的城市需要较高的薪资水平,以应付较高的生活开销;同时,也可保护低利润企业免受无法持续承受的劳工成本激增冲击,并在商业环境较弱的地区减少就业机会的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