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挪用朝圣局8.6亿资金 嘉米尔不认罪以30万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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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5日讯)前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斯里嘉米尔被控3项不诚实挪用朝圣基金局达8亿6030万令吉资金罪,但他不否认有罪。
法官罗斯里允许他以30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大马公民担保人保释,同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
65岁的嘉米尔是在刑事法典第403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处6个月至5年监禁、鞭笞及罚款。
他是被控在2015年4月3日、2016年12月14日及2017年8月17日,将总额8亿6030万8770令吉51仙的资金,转移给沙地阿拉伯公司Al-Rawda房地产与工程管理。
第一项控状是转移4294万2074令吉;第二项控状涉及2亿8817万2134令吉64仙,第三项控状则涉及5亿2919万4561令吉87仙。
嘉米尔稍后在法庭外向媒体表示,朝圣基金局在其任内采用长租酒店的策略,意在锁定更优惠住宿价格,从而降低朝圣费用。
他表示将会在法庭上进行抗辩,以讨回清白。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15 September 2026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