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将于下周一宣判男中学生被控谋杀16岁女学姐叶芯嫙的罪名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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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阿南8日讯)高庭将于下周一(14日),宣判男中学生被控谋杀16岁女学姐叶芯嫙的罪名是否成立。
少年的代表律师冯吉祥指出,控辩双方上周已向高庭呈交书面陈词,法官阿德琳今日在聆听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后,择定于下周一,为上述案件下判。
他说,控方主张其当事人在案发时,清楚知道自己犯下的行为,并有预谋杀害死者,因此主张已证明现年15岁的少年犯下谋杀罪。
然而,他指出,辩方的抗辩理据是援引刑事法典第84条文,主张涉案少年在案发期间是精神失常,不知道自己在案发时的所作所为,更遑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意识。
由于在此案被控谋杀的是未成年者,因此控方此前已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向高庭法官阿德琳申请以清堂审讯的方式聆审此案后,媒体不获准进入庭内采访。
在案发期间是14岁的男少年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在校园持刀刺死16岁学姐叶芯嫙的案件曾一度轰动全国,他于同年10月22日在推事庭被控谋杀罪,此案转交高庭审理后,他于今年2月12日在高庭否认犯罪。
他被控于2025年10月14日早上约9时20分,在雪州灵市白沙罗万达镇一间国中底层的女厕,谋杀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监禁介于30至40年及不少于少12下的鞭笞刑罚。
然而,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97条文,任何人在犯案时,若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不能被判处死刑,而是还押监牢,还押期限交由国家元首或州统治者发落。
此案于8月3日开审,控方在6天审讯中,传召了11名证人出庭供证,当中包括法医、涉案学校的教师及查案官等人,最终于8月11日,宣告完成举证工作。
辩方在涉案少年完成自辩后,接着传召霹雳州乌鲁近打幸福医院(精神病院)院长伊恩洛安东尼出庭供证,藉此希望通过这名专家证人的证词,证明涉案少年在案发期间精神失常的论述。
辩方最终在这名医生于8月26日完成供证后,宣告辩方已完成涉案少年自辩阶段的抗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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