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走3条命 孟男被提控 3谋杀1企图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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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12日讯)宁宜日前发生5名孟加拉籍男子疑因纠纷爆发冲突,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命案,被捕的43岁孟籍男子今日分别面对3项谋杀罪及1项企图谋杀罪,惟因被告不理解控状内容,择定明日再度出庭。

被告莫哈末依德里斯阿里今早身穿红蓝条纹上衣,在庭外面对媒体镜头时未有闪避,期间不时环顾四周,在多名警员押送下抵达芙蓉法庭,并分别在芙蓉推事庭及地庭面控。

被告首先在地庭面对一项企图谋杀控罪,由地庭法官塔欣审理;随后在芙蓉推事庭面对3项谋杀控罪,由推事努鲁莎奇娜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指于本月3日下午4时至4时15分,在宁宜某花园一处住家内,企图杀害一名孟籍男子莫哈末卡佳,并导致对方受伤。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07条文(企图谋杀),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0年。

随后,根据推事庭首项谋杀控状,被告被指于8月3日下午4时至4时15分,在宁宜上述地点住家后巷,涉嫌杀害44岁孟籍男子莫哈末诺祖。

第二及第三项控状则指,被告于同日下午3时30分至3时45分,在在宁宜苏雅山竹园一座园丘内,分别涉嫌杀害40岁及52岁孟籍男子莫哈辛及奇洛苗。

3项控罪皆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不少于30年但不超过40年的监禁,并且鞭笞不少于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