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父子寻求暂缓破产 上诉庭择定9月4日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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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4日讯)上诉庭择定于9月4日,就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与次子拿督莫哈末纳兹福丁寻求暂缓破产程序的上诉作出裁决。
由拿督阿尔威、拿督沙纳兹和拿督王志权组成的三司,周五聆听纳吉父子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依,以及代表内陆税收局的高级税务律师诺希山的陈词后,宣布保留裁决并将于上述日期下判。
纳吉和纳兹福丁正就高庭于2025年11月17日驳回他们寻求暂缓破产程序申请的判决提出上诉,直至税务特别专员(SCIT)对他们上诉挑战内陆税收局发出的额外评估通知作出裁决为止。
纳吉辩护律师强调,若在税务上诉尚未审结前继续推进破产程序,将剥夺其在特别所得税委员会充分抗辩的机会,因此要求法庭行使酌情权暂缓破产程序。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坚持,本案不存在足以构成暂缓执行的"特殊情况",应维持"先缴税、后争议"的税务制度。
丹斯里沙菲宜指出,纳吉面对的是2011年至2017课税年度总额16亿5000万令吉的额外税务评估,连同利息增至约16亿9000万令吉,约17亿令吉,而纳吉为全职政治人物,不是商人,并非拥有如此收入的人士。
他认为,税收局于2019年3月19日曾撤回有关2011年至2017年的额外税务评估通知,意味着当时已无须缴付相关税款,但之后却在没有任何解释或保留权利的情况下,重新发出相同期间及相同金额的评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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