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议院三读通过网络犯罪法 传播私密影像最高监7年罚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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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日讯)国会下议院三读通过2026年网络犯罪法案,这对确保国内法律,在全面打击网络犯罪方面保持相关性与有效性至关重要。
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解释,这项法案的制定,旨在加强并确保国家网络犯罪法律框架更加完善,以应对日益复杂的网络犯罪问题。
他指出,法案弥补了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的不足,确保法律的协调,持续保持相关性、响应性,并与数码技术的迅速发展保持同步。
他称,法案适用于涉及大马受害者的跨境网络罪案,即便罪案发生在境外,只要受害者是大马公民,仍可依法追究。
法案也赋予域外适用的法律效力,适用于涉及设于大马的电脑系统、程式或数据、与我国联网的系统及涉及大马公民受害的案件。
法案也规定,任何传播涉及照片或视频录像等视觉记录的私密影像行为,包括经篡改和带有性暗示的图像,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案第24条文阐明,任何通过电脑系统发送、分发、发布、出售或意图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他人私密影像者,将面临上述处罚。
在法案第24(1)条文下,若行为人具有羞辱、造成伤害、强迫或恐吓影像中人物的意图,则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阿末扎希称,警方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共录得2万5479宗网络罪案,惟相关案件在2025年激增超过160%,达6万6204宗,显示网络犯罪威胁日益严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