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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齐扎拉 涉贪逾亿判无期

齐扎拉。 齐扎拉。

(综合6日电)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一审宣判西藏自治区政府原主席齐扎拉受贿案。齐扎拉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1.58亿多元人民币(约9400万令吉)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经审理查明:1999年至2025年,齐扎拉利用担任云南省迪庆州中甸县委书记,迪庆州州长,迪庆州委书记,西藏拉萨市委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十三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十四届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工程承揽、行政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

法院认为,齐扎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因此依法从轻处罚。

现年67岁的齐扎拉,藏族,2021年10月卸任西藏自治区政府主席后,转往全国人大,退居二线;2023年转往全国政协任职。2025年1月,齐扎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落马,成为中共十八大后第一个落马的藏族省部级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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