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批准纳吉申请 暂缓执行SRC公司逾46亿令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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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14日讯)吉隆坡高等法庭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暂缓执行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向他追讨11亿8000万美元(约46亿6000万令吉)赔偿金,直至其上诉案审结为止。
法官拿督阿末法依鲁斯周三通过线上法庭作出该判决。
他解释,尽管一般原则上,胜诉方有权享有判决成果,尤其金钱判决通常不轻易获准暂缓执行,但此案存在特殊情况,判决金额的规模史无前例,特殊情况足以构成暂缓执行的理由。
“判决金额超过50亿令吉,法庭未发现有任何针对单一人士,作出如此庞大金额判决的先例。”
高庭也谕令纳吉向SRC支付200万令吉堂费,具体分配方式待定。高庭同时谕令纳吉向第三方诉讼程序中的每组代表律师支付15万令吉堂费。
第三方答辩人包括前SRC非执行董事拿督苏博亚欣、拿督莫哈末阿兹哈、拿督沙鲁阿兹拉、丹斯里依斯密依斯迈和拿督仄阿都拉。
高庭是在今年3月31日裁定,纳吉在担任财政部长及SRC国际荣誉顾问期间,涉及违反受托责任及失职行为,导致SRC国际蒙受至少11亿8000万美元损失。
法官批准SRC对纳吉提出的11亿8000元美元诉讼,并谕令纳吉偿还这笔款项,另加该公司曾汇入他尾号964的AmPrivate银行户头的1亿2000万美元,总额达13亿美元。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14 May 2026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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