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局:国家元首华诞属公假 雇主不得以他日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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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讯)马来西亚半岛劳工局提醒,联邦政府已宪报颁布5月31日(星期日)的卫塞节和6月1日(星期一)的国家元首华诞为公共假期。

该局发文告指出,根据1955年雇佣法令第60D(1)(a)(ii)条文,国家元首华诞是5个必须给予的强制有薪公共假期之一,私人界雇主必须遵守,且不可替代。

至于卫塞节,则是带薪公共假日,雇主可自行选择,以补足该法令第60D(1)(a)条文规定的6天带薪公共假期。

根据该法令第60D(1)(b)条文的规定,若公共假日恰逢休息日或其他指定的假期,则下一个工作日应作为带薪补假。

对于将星期日列为员工每周休息日,并选择卫塞节作为带薪公共假期的雇主,6月1日(星期一)的国家元首诞辰列为带薪公共假日,且不得替代。

此外,6月2日(星期二)必须作为带薪公共假期,以替代落在星期日(5月31日)的卫塞节。

根据法令第60D(1A)条文规定,须在经过双方的同意下,该带薪公共假期才可替换为其他日期。

另外,任何月薪4000令吉以及属该法令附表1所列的员工,若被雇主指示在公共假期工作,有权获得该法令第60D(3)条文规定的公共假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