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元首是否宣布紧急状态 不得提出司法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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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5日讯)联邦上诉庭裁定,国家元首颁布紧急状态谕令,不得在法庭上提出挑战。
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指出,联邦宪法第150(8)条清楚阐明,法院不得审查国家元首是否应该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换句话说,国家元首的决定属最终且具决定性,不得在任何法庭被质疑。至于是否具备颁布紧急状态的情况,应由行政机关向国家元首提出建议。法庭无权就国家安全事务行使司法权。
为此,以柯林劳伦斯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驳回律师赛依斯甘达挑战国家元首拒绝颁布紧急状态的上诉申请。上诉庭另二司是拿督苏邦连及拿督阿尔威阿都瓦合。
赛依斯甘达原本申请上诉,以挑战时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于2020年10月拒绝宣布紧急状态的决定。
2024年2月15日,当时仍为高庭法官的首席大法官旺阿末法立裁定,赛依斯甘达的申请,不属于司法可审理的事项。
Last modified onTuesday, 05 May 2026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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