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借用他人大马卡购补贴燃油 国民登记局:违者可被对付

(吉隆坡6日讯)国民登记局重申,大马卡(MyKad)属个人专用的重要身分证件,严禁借予他人使用,即便是配偶或子女,也不允许用于购买补贴燃油。

国民登记局总监拿督巴德鲁希山今日指出,根据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条,使用或持有他人的身分证已属违法行为,一旦被发现将面对法律制裁。

他说,凡是在柜台进行的各类事务,包括添购补贴燃油,必须由符合资格的大马卡持有人亲自办理,不得假手他人。

他也提醒民众,切勿滥用政府所提供的补贴资源,同时应妥善保管个人大马卡,避免被他人冒用,否则可能连带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针对日前在丹州发生的一宗案件,一名男子涉嫌盗用他人身分证购买补贴燃油,事件引发关注。国民登记局已介入调查,并强调将严厉对付类似违法行为。

据悉,该名男子被指使用4张不同的大马卡添购超过100公升的补贴汽油,明显违反现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