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案 高庭提前12月22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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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26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旨的司法检讨,高庭将原本在明年1月5日的判决,提前至今年12月22日。

高庭法官陆意清周二在聆听纳吉律师团的申请理由后,且高级联邦律师三苏博哈山并未提出异议,同意提前宣判。

纳吉律师在申请中指出,其当事人已经历长久的司法程序,自2024年初的特赦附旨颁布至今,已接近两年之久。

律师表示,72岁的纳吉因长期坐牢而承受压力与创伤,且整体健康状况下降,因此有必要提早裁决日期。

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4年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