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订明年1月5裁决 纳吉居家服刑司法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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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督斯里纳吉。 拿督斯里纳吉。

(吉隆坡25日讯)吉隆坡高庭将于明年1月5日,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提出的居家服刑司法复核申请作出裁决。

高庭法官陆意清周一在听取双方陈词后订下上述日期。

这项诉讼与据称由第16任国家元首御准的附加御令有关,该御令允许纳吉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的刑期。

纳吉的申请是要求强制执行这项附加谕令。

他在此司法检讨,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

纳吉因挪用SRC国际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罪成,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

联邦直辖区赦免局后将其刑期从12年减为6年,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

纳吉随后表示,他在2024年2月12日得知国家元首曾发出附加谕旨,允许他以居家监禁方式服完馀下刑期。然而,由于无法取得官方证实,他于去年4月1日入禀法庭,要求确认并执行该附加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