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错就是错 未成年也难逃法律行动
- 登载于 大马
(吉隆坡14日讯)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强调,嫌犯未满18岁并不能成为逃避法律行动的理由。
她说,如果发生在马六甲一中学涉嫌轮奸的4名中学生被证实有罪,将会被依法惩处,不会因为未成年而免受罪责。
她指出,强奸是一项刑事罪行,嫌犯可依据其犯案时的年龄,在不同类型的法庭受审。
“未满18岁并不意味着可以逃脱罪责。很多人误解这一点,错就是错,恶就是恶。无论如何,他们仍会受到惩罚,只是提控与审讯的法庭类别可能不同。”
●教育总监:4嫌开除学籍
与此同时,教育总监莫哈末阿占披露,4名涉嫌轮奸的嫌犯已被学校开除。
他指出,他们有权参加下月的大马教育文凭(SPM)考试,但不会在学校内应考,可能是在扣留室或校外其他地区参与考试。
他解释,尽管允许他们考试,并不代表他们可逃脱惩罚。
他指出,教育部将给予警方全力配合,以调查此案,并为受害者伸张正义;无论谁犯罪,教育部都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