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狩猎时意外开枪致死友人 73老翁遭4000令吉

(古晋26日讯)1名年逾七旬男子,在狩猎时疑因疏忽意外开枪,导致一名同伴身亡。

这名73岁的被告努杜希莫,他不仅面临因疏忽致死的指控,同时也因非法持有枪械被控上法庭。他都一一俯首认罪,推事考虑到年长的问题,因此分别做出罚款4千令吉或坐牢4个月以及罚款1千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他是被指在2022年8月27日中午12时,在此间巴达旺甘榜贾姆,以一把猎枪射杀了58岁的加丁,他也因此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04A(因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条文),就此项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出坐牢最高可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同时被指未持有有效的枪械执照而面对第二项控状。他被控违反1960年枪支法令第8(a)条文,若罪成,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据案情显示,2022年8月27日下午5时,巴达旺县警察局接获一名女子的报案,指有人在狩猎时意外开枪打死友人。接获投报后,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逮捕3名都是来自甘榜加伦,也包括案中被告的本地男子,另两名男子为59岁的尼普德以及80岁的尼优。

警方也同时起获一把猎枪、持枪执照及子弹壳作为证物。

砂拉越法医专家阿纳依基医生也在案发后的第3天对死者遗体进行解剖。

报告显示,死者身上共有23处伤口,包括21处枪伤,主要集中在背部左上侧、背部右下侧及右臀部。此外,死者左侧腹部也发现2处瘀伤。解剖结果显示,枪伤导致死者左侧肋骨第5至10根骨折,肺部、横隔膜、胃、脾及肠部均受损,致使死者因胸部及腹部枪伤而死亡。

法医认为,死者的伤势符合遭受至少两次枪击的情况,这与证人指证的“嫌犯因疏忽开枪,致使死者重伤不治”一致。

此案是由砂检控官默哈末曼穆塔立负责提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