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承认吸毒皆面对法律制裁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3日讯)两名男子因吸毒而被控,今日他们分别在推事庭认罪后,其中51岁男子被判监禁6个月;而另一名55岁男子则被判罚款32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金,则须以监禁10个月来取代。
同时,两名被告在服刑结束后,皆须接受警方为期两年的监督。
被告邓某(51岁)被控于2011年3月10日凌晨2时50分左右,在古晋警局接受尿检时不过关,被发现体内含有安非他命及甲基苯丙胺。
另一名被告马某(55岁)则被控于2022年11月24日上午11时15分左右,在古晋警局接受尿检时未通过,尿液样本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含有冰毒。
两名被告此举皆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5(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15(1)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