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杀初生女 印尼妇女接受精神监视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6日讯)地方法庭法官赛夫今天谕令一名因新生儿死亡而被控涉嫌杀婴罪的印尼妇女,在圣淘沙医院接受一个月的精神监视。
法官是在被告的律师援引刑事程序发令第342条文,以女被告的精神不健全为理由,提出申请后作出这项安排。
为此,23岁的女被告将在2024年1月22日再过堂。
女被告是被指在2023年11月22日晚上9时50分,在石角新市镇某家餐馆后方垃圾箱里,涉嫌导致她刚出生的女婴死亡,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09B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据悉,女尸是被捡拾可回收废品者发现,当时,赤裸裸和脐带仍连着,以毛巾勒颈项以及鼻孔有血迹的女婴尸是藏在黑色垃圾袋里。
此外,女被告也在另一所地方法庭,在阿菲达法官的面前被控非法入境,而在1959、1963年移民法第6(1)(c)条文下被提控。
同样的,她也不认罪,也基于她在古晋圣陶沙医院接受为期一个月的精神监视,法官也谕令她在上述同一天出庭,以便了解案件的进展。
Last modified onThursday, 07 December 2023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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