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元首敦泰益玛目2名儿子起诉继母案 9月4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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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5日讯)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今日谕令砂元首敦泰益玛目的2名儿子起诉继母案,在9月4日再过堂。
法庭之所以会做出上述的决定是因为第一答辩人拉嘉古迪泰益的代表律师昨日才收到一些文件,因此需要时间进行答复,而第二答辩人兴业投资银行的代表律师陈其兴也没有异议。
因此,司法专员亚历山大萧也定在8月25日,作为第一答辩人答复的期限。
起诉人的两名起诉人为苏莱曼泰益和玛目阿布贝基尔,她将继母,即为砂元首后杜 潘拉嘉古迪泰益列为首位答辩人,第二答辩人是兴业投资银行。
据了解,此案涉及一家私人公司股份的转让,转让对象为拉嘉古迪泰益。
首位起诉人苏莱曼曾经是联邦旅游部副部长及哥打三马拉汉区国会议员,现为砂日光集团董事经理;而第二起诉人玛目阿布贝基尔目前则是砂日光集团署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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