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农在神庙前握“屌”惹官非

(古晋15日讯)1名养鱼男子,今日承认在有所神庙前露“屌”,而在砂轻微犯罪条例下被判处3个月,每天4个小时的强制性出勤。

案中的男子姓郑,他是被指在本月8日,在靠近石角老巴刹的一座神庙前的公共场所有进行猥亵行为,他也因此抵触了1957年砂轻微条例第28条文被控,就此项条例,其惩罚为坐牢最高可达14年、罚款100令吉。

据案情显示,该神庙的负责人在查看视频片段,发现被告在神庙前握着他的私处,因此向警方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