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和猥亵男学生案 检方撤销上诉 老师维修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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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5日讯)一名教师,今日在副检察司申请撤销上诉后,在涉嫌性侵和猥亵1名男学生的5项控状中皆维持无罪释放的判决。
高庭法官再丽哈,今日是在副监察司艾达接获撤回上诉指示,而提出申请后,做出这项决定,而案发时48岁的,答辩人也因此讨回清白。
答辩人是被指在2019年4月至7月之间,在此间阿斯达那路某小学男厕,涉嫌性侵1名当时仅有12岁的男学生,即触碰、亲吻身体、嘴巴和 额头、拥抱和舔私处,他也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并在同样条文第14项下接受一旦罪名成立,将可被判处坐牢最高可达20年及鞭笞之惩罚。
答辩人也同时被指在2019年8月,在同样地点,要求是名男学生为他口交,他也因此抵触了上述同样法令。
同时,答辩人也被控于2019年4月至7月之间,要求同一名男学生进行肛交,而抵触了刑事法典第377E条文。起惩罚为坐牢最高可达5年。
答辨人是在2022年8月29日,基于控方不能毫无疑问证明他犯案,负责承审的地方法庭法官达洋对答辩人做出无罪释放的判决,而检方不满判决而向高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