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险为会员强大福利保障 陈邦正冀会员及家属了解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5日讯)社险机构砂局长陈邦正指出,社险(PERKESO)自1971年成立以来,规定雇主需为雇员投保社险,让打工一族享有社险保障。
他强调,社险劳工会员及家属,应关注并了解受保的切身利益,社险在遭遇不幸事故会员,或者他们家属在向社险申请索赔,并无设下期限,若是证实受保有效,无论多少年过去都可申请。
陈邦正于今日受天猛公拿督陈如飞、甲必丹林传政,坊间社险福利觉醒运动协调员薛华东、许义华、陈中兴礼貌拜会时,作上述声称。
他表明,社险机构欢迎非政府组织,在坊间协助推动社险福利觉醒运动,让公众更了解社险保障,但严禁在遭受不幸会员申请索赔有所谓中间人存在,所有的索赔需会员或家属亲自办理。
他提出,若非政府组织在推动坊间社险福利觉醒活动有需要,是可邀请社险职员到场为出席者解说。
他引述社险对于劳工会员提供的多元化保障详情表示,社险共有为劳工会员开设两个户口,一户口是会员首日上班就受保,提供职场或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不幸意外伤亡的保障。
而另个户口则属于医药保障,是会员在连续至少24个月缴付社险保费后生效,提供24小时保障,应付在年届60岁之前,由职场或非职场发生的严重意外,或是任何因素不幸逝世。
他表明,凡60岁以下的社险会员,并非只在办公时间内或上下班途中受保,只要经医生证明已永久性在职场或非职场严重受伤,还是顽疾缠身失去工作能力,若符合社险条例均受保。
陈邦正解释,社险为劳工会员提供种种强大的保障福利,社险会员及家属,应深入了解受保的权益,可以在社险官网上查看,或是于办公时间在所在地社险办事处探询,是至为重要。
“关于社险劳工会员终生残疾的定义,是指因意外事故或顽疾,所造成失去工作能力技能,均可申请索赔;主要必须根据有关主治医生医药报告,并经过社险委派的专科医生查核及面试。”
他表明,一旦申请获准,领取社险永久残疾退休金的会员,若是不幸逝世,该死者至亲还可在符合条件下,申请转换为社险终身抚恤金,继续终身领取。
“特别是社险的另个户口医药保障,提供在顽疾方面,如严重性心脏病、癌症、肾病等,无论是否为职业病,均受考虑申请索赔的范围,惟申请者须缴付一定时期社险保费及符合条件。”
陈邦正重申,社险机构是为保障会员,一旦发生不幸遭遇,给予财务支援及社会福利照顾,扮演着强和有力的角色,为广大会员服务。
他也说,社险机构在成立50多年以来,对于扩大会员利益的范畴不断地增加,包括近年来接受特定领域的自雇人士投保,以及推出社险对家庭主妇(女性)保障,希望获得各界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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