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莉对大马妇女海外产子申领公民权遇到的难题提呈予陈赛明

拿督杨莉(左二)把意见书交砂妇女、儿童与社区和谐部部长拿督斯里陈赛明(左三),图一右起为甲必丹  林传政,左一为郑志国。 拿督杨莉(左二)把意见书交砂妇女、儿童与社区和谐部部长拿督斯里陈赛明(左三),图一右起为甲必丹 林传政,左一为郑志国。

(古晋8日讯)针对大馬女性在海外产子难以为自己孩子取得公民权,前浮罗岸代议士拿督杨莉有話说。

人联党古晋支部主席拿督杨莉于周三晚上在亚答街庆中秋集会上,针对大马妇女海外产子申领公民权遇到的难题发表意見,同时也把有关的看法书面提交予砂妇女、儿童与社区和谐部部长拿督斯里陈赛明。

她也吁请大马女性及妇女团体关注和不分彼此发声,争取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条文。

拿督杨莉指出,从2020年至今年2月份,就有568位大马籍母亲为海外出生的孩子,向国民登记局申请公民权,不过至今只有5份申请获批准。

据了解,在2020年之前,国民登记局所接获的申请信,相信更多,而且多数申请者仍在痴痴等待中。

其实,在去年9月,高庭已经裁决大马女性海外产子可以自动获得公民权。可是,在今年的8月5日的上诉庭,却以2比1推翻了高庭的原来决定,所持的理由是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及其第二附表的条款不能被诠释为“母亲”。

杨莉认为上诉庭的决定,对女性来说是一种侮辱。而高庭和上诉庭两造互相对立的判决,显示这项含糊不清的法律条文,诠释因人而异,令人感到疑惑!

联合国的专家在9月7日也谴责大马政府,对妇女发生在这个案情上,并未被授予公民应有平等的权力。

最后,杨莉希望朝野国会议员们能取得共识,基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国会通过修宪,把第14(1)(b)条款中的“父亲"加上"母亲" ,就明确解决了这项法律条文上诠释的疑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