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改拥毒 一对男女各蹲牢12年 男的另加12鞭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20日讯)涉嫌贩卖毒品而被扣押在中央监狱18个月,在检方提呈修改控状而逃出鬼门关的一对男女,在拥有毒品的罪名下,各被判处坐牢12年。
高庭法官艾威也同时宣判来自印尼,在油棕园工作,37岁的男被告巫迪漫宾沙巴里鞭笞10下。但在我国法律,女性赦免鞭笞,因此为家庭主妇,今年没29岁的女被告诺花查宾蒂德拉也面对逃过皮肉之痛。
也因此掏出鬼门关的男女是由史迪芬贝蒂律师辩护。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是指他在2020年11月10日晚上11时50分,在砂拉卓一间没有门牌的住家,拥有149.10克的冰毒,因此在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文下,犯者在同样法令第39A(2)条文接受惩罚。
而有关的惩罚为坐牢不少于5年至终身监禁、鞭笞不少于10下。
案情显示,案发地点是男被告所租住的单位,他和女被告是朋友关系。男被告曾在2021年2月8日,在拥有毒品的罪名下,被判处罚款2000令吉或坐牢1个月取代。
搜查队伍是在被告的房间地板上分别找到2个各装有毛重为235.54克相信是冰毒物品以及1万0841令吉的包包。
所取获的物品,送往州化验部检验,检验结果,证实是冰毒,净重为149.10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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