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上诉得直逃出鬼门关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9日讯)贩卖855克冰毒被判处绞刑,毒贩今日在此间联邦法院上诉得直,而逃出鬼门关。
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一致的判决,指案发时27岁的赖泰良有拥有毒品的罪名,并判处坐牢17年以及鞭笞10下。
三司也谕令,上诉人的监禁期是从2016年5月12日逮捕日期算起。
随着三司作出这项判决,原本哭哭啼啼的家人也就松了一口气。
三司是基于上诉人遭警方逮捕时,将有关的包裹抛在地上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也意味着上诉人就毒品是知情的,但只能证明上诉人拥有相关的毒品。
因此在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2(2)条文,以及在同样法令第39A(2)条文下作出惩罚。
上诉人原本是被指在2016年5月12日上午11时,地点是在此间火车路某快递公司前的停车场处,贩卖855克的冰毒,并在强制刑死刑的同样法令第39B条文下在高庭接受审讯。
他在高庭被判处罪名成立处于绞刑,在2019年10月8日在联邦上诉庭提出上诉遭驳回,而今日是向联邦法院寻求终极上诉时得直,并逃出生天。
就此案,上诉人的律师陈文达的陈词是指查案官没有调查毒品的来源,并指关的包裹是要交注明在包裹上叫苏珊蒂的女人。但后着并没有受召出庭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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