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赛明:大马公民身份乃根据亲身父母婚姻状况及公民身份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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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晋19日讯)砂妇女、儿童及社区和谐部长拿督斯里陈赛明调,在大马出生者,并不能保证获大马公民身份,反之公民身份乃根据亲身父母婚姻状况及公民身份而定。
她解释,根据联邦宪法第17条文第3部分第二附表,对于在父母结婚登记之前出生的孩子,其子女的公民身份是跟随母亲。
她今天在砂拉越议会会议口头问答环节中,如是回答马拉端区州议员拿督陈冠勋的提问。
她直言,在我国出生的孩子面对无国籍的窘境,其问题出现于父母的失责。
“未来协助无国籍孩童争取到公民身份,近年来,政府所采取的其中一项措施是申请大马公民身份。根据联邦宪法的规定,无国籍人士可透过2种方式申请公民权,即透过注册或入籍获得大马公民身份。”
无论如何,她表示,在联邦宪法第15A条文下,政府已于2016年成立砂公民权特别委员会,以协助砂拉越无国籍孩童申请公民身份。
同时,为提高公民公民权及身份证有深入的认知,当局从2017年至2021年在古晋4个系列的说明会,其中包括在古晋、蒙哥斯、西连、伦乐与鲁勃安都等地区展开。2022年该部门也计划在毕阿越、巴卡拉兰、隆本甸、隆邦卡展开相关的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