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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哥哥发生争执拿电单车出气 弟弟坐牢2年

弟弟在面对判处后时摄。 弟弟在面对判处后时摄。

(古晋18日讯)放火焚烧哥哥的电单车,弟弟也因此付出坐牢2年的代价。

案中的被告为30岁的玛修恩择,他是被指在本月11日凌晨3时30分,在伦叻甘榜肯达依一带,蓄意放火焚烧哥哥价值2500令吉的电单车,他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第435条文。

就此项条文,一旦罪名成立的犯者,将可被被判坐牢最高可达14年,并可另加罚款。

在法官下判前,被告表示有2岁孩子和母亲需要照顾,他承认放火烧掉哥哥的电单车是因为和哥哥起了一点小争执,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而造成这起案件,同时,也恳请法官轻判。

但案情显示,被告不知何故发牢骚,甚至拿着一把巴冷刀威胁任何人不准靠近他,还用一把火烧掉哥哥的摩托车。 由于被告家人担心自身安全,因此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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