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毒青年逃出鬼门关的青年遭罚款3000令吉
- 登载于 砂拉越
(古晋17日讯)涉嫌贩卖毒品而被扣押在中央监狱19个月,在检方提呈修改控状而逃出鬼门关的青年,今日在拥有毒品的罪名下,被判处罚款3000令吉或坐牢3个月取代。
这名被告在案发时只有18岁,他是由奥斯曼依布拉欣律师辩护,而法官是在上个月13日接受被告之认罪,而谕令福利部缓刑官在今日提呈其家庭背景报告,但,由于后者今日没有出庭,因此法庭依根控辩双方陈词作出判决。
根据修改后的控状是指他在2020年10月5日下午3时15分,地点是在此间味源港某工厂前的路旁,拥有51.45克的冰毒,因此在1952年毒品药物法令第12(2)条文下,此项条文的惩罚为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案情显示,当被告落网时,用左手把一个装有相信是冰毒物品的塑胶袋交给警员,至于警员取货的物品也送往州化验部进行检验。
化验结果,证实是冰毒,净重为51.4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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