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天化日抢手提袋遭提控

2名被告一摄。 2名被告一摄。

(古晋26日讯)2名水管接驳员光天化日之下,在添油站涉嫌结伴抢中年妇女之手提袋。

也因此遭提控的被告为29岁的默哈末纳占以及30岁的慕哈末菲鲁,他们2人都不认罪,法官玛里斯允许他们各以4000令吉保外,以便在5月26日出庭了解案件的进展。

这起案件是发生在本月18日下午3时20分,在此间浮罗岸路某油站,女受害人为50岁的菲丽达宾蒂姆,他们也因此抵触了刑事法典都395条文。

而此项条文的惩罚为坐牢最高可达20年、并可另加鞭笞。

案中的首被告是由阿都拉曼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