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2日讯)1名47岁校车司机,今日在此间地方法庭承认肢体性侵15岁女学生。
但,由于被告声称是公务员,在马当路一所中学当司机,因此将此案安排在5月12日再过堂,以处理公务员涉及刑事案件时之程序,此外,控方也需要准备该提呈的相关的文件。
被告是指抵触了2017年肢体性侵儿童法令第 14(a) 条文,此项惩罚为坐牢最高可达20年及鞭笞。
控状是指他在今年4月14日下午1时18分,在马当路一所房屋前抚摸该名15岁女学生的右乳房。
据悉,当时,受害女学生从学校步行回家时,被告骑着电单车接近她,假装问东问西时,突然抚摸受害人的右胸部,然后逃离现场。